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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指导意见》明确,一是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部署长江经济带省份全面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按照长江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根据成本监审调查情况,以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地方财力、社会承受能力基础上,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健全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鼓励探索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
三是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对污水处理厂免收电价容(需)量费,污水处理厂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污水处理企业综合利用场地空间,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四是探索促进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新方式。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各地结合推进厂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效率。
(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
关于当前更好服务稳外贸工作的通知交水明电〔20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邮政管理局,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海事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各民航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外贸外资协调机制下,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保障国际国内运输通道畅通便利,优化运输市场环境,提高运输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稳外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外贸运输通道
1.确保国际海运保障有力。利用港口生产统计、国际集装箱航线航班周报等手段,加强干线港口和班轮公司运行监测,根据外贸运输需求,引导班轮公司及时恢复前期因疫情影响削减的航线航班。密切跟踪国外疫情发展,发挥骨干航运企业作用,确保主要贸易航线不中断,为外贸运输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航空货运运力配置。充分发挥国际航空货运审批“绿色通道”作用,支持航空公司增开全货运航线航班、使用客机执行货运航班,并在航权、时刻方面给予倾斜。落实对国际货运航线的支持政策,鼓励航空企业尽快扩大货机运力规模,快速提升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货运能力,缓解运力短缺矛盾。支持以货运为主的枢纽机场开放日间繁忙时段的货运航班时刻配置,全力推动航空公司复航或增加货运航班。
3.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发挥中欧班列在疫情期间的重要通道作用,组织铁路企业增加中欧班列班次密度,扩大覆盖面,对中欧班列承运、装车和挂运给予重点保障,确保应运尽运。加强与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公司和相关企业的工作对接,推动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产品通过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输。优化班列运输组织,统筹考虑货源组织和运输组织的衔接,打通中欧班列运输“微循环”。鼓励港航企业与铁路企业加强合作,促进集装箱海运与铁路相互调运。
4.畅通国际邮件快件寄递渠道。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利用自有全货机、包机、租赁飞机等多种方式增加国际航空货运运力,积极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国际航空、铁路、海运、道路运输企业深化合作,积极利用国际航班、中欧班列、国际快船以及周边国家陆路运输等多种渠道,加快缓解当前国际邮件快件积压问题。充分利用我国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境外业务网点、海外仓和地面运输系统,形成畅通有序的国际物流供应链。
5.确保国际道路货运畅通。加强与口岸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重点保障防疫物资、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出入境便利化,为其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优先查验放行。及时协调解决口岸通关、车辆及人员查验、货物装卸等环节遇到的问题,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往来提供便利。
6.积极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以集装箱干线港为重点,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加快苏州太仓港疏港铁路工程、南京港龙潭铁路专用线工程、广州南沙港疏港铁路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以港口为起点的中欧班列与其他班列线路联动发展,完善内陆无水港布局,加强国际海运、港口、铁路货运场站之间的衔接。大力组织开行铁水联运集装箱班列,提高铁路集疏港比例。加快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信息交换共享。
二、促进外贸运输便利化
7.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实现船舶联合登临检查,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手续,优化海事监管、引航服务和通关流程,建立更加集约、高效、运行顺畅的船舶便利通关查验新模式,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和贸易全链条。
8.推动港口直装直提作业模式试点。推动上海港、天津港等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复制推广到集装箱干线港,加快港口货物周转,提升物流效率。
9.提升港口能力和效率。推动上海港、天津港加快实施冷藏箱专用堆场扩能改造,2020年底前冷藏箱堆存能力较2019年提高1倍。加快推进广州南沙四期2号泊位、江苏太仓四期等新建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以及唐山港、天津港等已建集装箱码头的自动化改造,争取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
10.提升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的全程动态监管,为国际道路运输市场全域开放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开展加入《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公约)的政策分析评估和法规标准对接等工作,加快国际便利化运输公约接轨步伐。研究制定跨里海国际联运走廊工作方案,加快开辟国际运输网络辐射新空间。
三、降低进出口环节物流成本
11.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征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以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降费政策。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研究进一步减并港口收费项目,降低政府定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支持外贸企业提高海运运费议价能力,引导我企业出口选择到岸价格(CIF)结算,进口选择离岸价格(FOB)结算。引导班轮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价格结构,降低海运附加费占总运费比重,督促国际班轮公司传导港口等降费政策效果。
12.加强港口航运市场监管。督促港口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规范班轮公司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对国际班轮公司运价备案检查。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巧设名目,就无实质服务内容的事项收取费用,以及在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增长的情况下、推动附加费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处。
13.鼓励港航企业与进出口企业深化互助合作。指导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东协会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进出口相关企业协会的沟通协调,鼓励港航企业与进出口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引导大型港口企业、国际班轮公司继续给予进出口企业库场使用费、滞箱费等优惠。
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4.保障航运正常生产秩序。交通运输、海关部门要加强与移民边检、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统筹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保障航运生产秩序工作,推动解决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境内港口正常换班、物资供应、船舶维修、船舶检验等工作。督促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船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5.加强国际沟通合作。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与贸易伙伴国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民航组织、铁路合作组织、万国邮联等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正常国际运输秩序,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正常运转,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平稳发展。
五、强化机制保障
16.做好疫情期间运行协调调度。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各种方式之间的衔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同促进国际物流链畅通的合力。充分发挥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国际物流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合作,实现外贸运输供需信息及时有效对接、运力及时有序调度;加强与主要制造企业、外贸企业等重点保障企业的联系,建立对接工作机制,统筹运力资源,协调解决医疗物资外援、商业出口和外贸物资国际运输问题。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控铊排放的环境风险,完善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我部组织制订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并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5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下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此件社会公开)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国内化肥企业纷纷忙“减肥”
日前,国内化肥年产能三甲之一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出售所持有的丰喜集团100%股权、正元集团100%股权、深州化工54.6%股权及寿阳化工100%股权,再度剥离化肥资产,与鲁西化工和赤天化等共同加入了“减肥”大军。
阳煤化工在公告中表示,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与阳煤化工“减肥”剥离低效资产不同,位于山东的鲁西化工主动“减肥”则是为了向化工新材料企业转型。2016年时鲁西化肥产能一度达到360万吨,但经过退城进园,其第一、第二、第四化肥厂相继停产,2017年和2018年鲁西化工化肥板块营收分别降至19.67%、12.96%,其化工新材料板块营收占比已超半壁江山。
与阳煤化工、鲁西化工相比,“减肥”更彻底的则是赤天化。3月27日,曾经是贵州省最大氮肥企业、尿素产能超百万吨的赤天化(现称“圣济堂”)宣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挂牌出售桐梓化工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这家曾经在赤水河畔屹立近50年的老牌明星国企将彻底退出化肥行业,转型为一家医药公司。
近年来,化肥行业整合洗牌深入推进,包括柳化股份、河池化工、赤天化(现为圣济堂)、川化股份(现为川能动力)、建峰化工(现为重药控股)等在内的5家上市公司陆续选择退出化肥领域,转型为医药、新能源等企业。
化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是多家上市肥企退出化肥领域的主要原因。农业部2015年出台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到2017年提前三年实现了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同时环保标准的提升、环保税的出台,加上用户结构的改变,也在倒逼中小落后企业逐渐退出市场。
同时,在产能过剩、成本倒挂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升级缓慢、成本高昂、包袱沉重的肥企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过去几年,连续多年亏损的ST柳化、四川蓥峰破产清算,ST河化、赤天化、ST宜化变卖部分资产,ST盐湖出现巨亏。
伴随减产,行业并购,开磷和瓮福合并、辉隆并购海华、中化控股鲁西等一系列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的新动作,则从另一个维度促进了化肥产业集中度的稳步提升。
(信息来源:中国农资导报网)
整理/许飞
编辑/罗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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